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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斗母宫纠纷 高庭判商人胜诉庙宇须偿还逾101万元

2024-2-8 08:49| 发布者: 影之韵律| 查看: 88| 评论: 0|原作者: 迪拜网

摘要: 商人起诉南北斗母宫追讨101万余元,法官发现,五名庙宇理事原本声称商人因妻子大发雷霆才试图将“捐款”掩饰为“贷款”,但理事上庭供证时一律改变说辞,让庙宇拒绝还钱给商人的立场站不住脚。高庭高级法官陈成安2月 ...
商人起诉南北斗母宫追讨101万余元,法官发现,五名庙宇理事原本声称商人因妻子大发雷霆才试图将“捐款”掩饰为“贷款”,但理事上庭供证时一律改变说辞,让庙宇拒绝还钱给商人的立场站不住脚。
高庭高级法官陈成安2月份裁定,有庙宇理事签署的贷款声明书等书面证据,证明商人提供的款项是贷款而非捐款,因此庙宇必须偿还101万1295元外加利息给商人。
这起民事官司于去年5月在高庭开审,发起诉讼的是经营钢铁生意的商人林瑞钰,他也是南北斗母宫的前主席,答辩人则是南北斗母宫及其秘书长吴如兴。诉方要求庙宇或吴如兴,偿还林瑞钰在2016年至2018年提供给庙宇的101万1295元贷款。

  
 
审讯揭露,林瑞钰于2016年初在朋友介绍下结识吴如兴。当时林瑞钰接手管理已故父亲所创办的鳌山境昭灵祖庙,因担心自己缺乏管理庙宇的经验,林瑞钰于是决定让有丰富经验的吴如兴帮忙管理祖庙。
诉方指吴如兴在2016年4月底前后,建议林瑞钰出资10万元,设立南北斗母宫和举办九皇爷活动,因为“这能赚很多钱”。林瑞钰因担心若不答应出资,吴如兴可能不会继续帮他管理祖庙,因此同意借钱给吴如兴办新庙。
南北斗母宫在同年9月注册成立为社团,由林瑞钰担任主席。林瑞钰相信吴如兴说庙宇会还钱的承诺,接下来两年继续借更多钱给庙宇。在2018年12月举行的庙宇常年大会上,庙宇理事也签署一份贷款声明书,表明会使用接下来收到的信徒捐款还债。同月,林瑞钰辞去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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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南北斗母宫和吴如兴驳斥,林瑞钰给庙宇的钱是捐款而非贷款。由于林瑞钰的妻子对丈夫大手笔捐钱给庙宇的做法不满,林瑞钰才向理事们建议签署贷款声明,好让妻子以为丈夫提供贷款给庙宇。因林瑞钰当时不愿发放庙宇所需的一些款项,理事们不得不同意签署声明。
法官认为,双方签署的贷款声明书是有利于诉方的证据,庙宇理事签下这份文件等同于答应偿还贷款。辩方虽称理事们签下声明书是因为要安抚林瑞钰的妻子,但辩方未能提出任何证据来支持这个论点。
五人一致改变证词 辩方说辞存疑
另外,辩方在审讯期间传召庙宇理事供证,法官指出,五名理事在庭上的证词与早前所提呈的宣誓书内容前后不一致,他们从原本声称是林瑞钰要求将捐款改成贷款以安抚妻子,到在庭上改口承认没听到林瑞钰提出如此要求,五人一致改变证词的情况让人不得不质疑辩方的说辞。
除了贷款声明书,庙宇的财务报表与讨论财务的电邮中,都有列明庙宇向林瑞钰所借贷的款项,而且吴如兴也在财务报表上签名,在法官看来,这些都是支持诉方立场的有力证据。
因此,法官裁定,林瑞钰提供给庙宇的101万1295元是贷款而非捐款,庙宇必须偿还这笔款项外加利息,吴如兴则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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