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博通 热度榜 全民聚焦 查看内容

说法识法:面对执法者查问你有何权益?

2023-11-26 10:47| 发布者: 影之韵律| 查看: 89| 评论: 0|原作者: 迪拜网

摘要: 近来,有好几起公众与不同机构执法人员争执的事件在社交媒体流传。公众在看到新加坡执法机构铁面无私的一面,同时也好奇,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或问话时,可以如何核实执法人员的身份?过程中又该注意什么?本期《说法 ...
近来,有好几起公众与不同机构执法人员争执的事件在社交媒体流传。公众在看到新加坡执法机构铁面无私的一面,同时也好奇,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或问话时,可以如何核实执法人员的身份?过程中又该注意什么?本期《说法识法》邀请两名律师来解说。
根据Dentons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纳文(Navin Naidu)律师指出,若遇到执法人员如警员要问话或查问情况时,对方应出示警员证(police warrant card),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也应出示类似的身份证件。
律师提醒:“公众应注意证件是否有明显或可疑的篡改或伪造迹象。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公共事务局的资料,从特定角度可看见全息(holographic)英文字母POLICE,显现在警员照片的下方。”

  
 


  新加坡法律义务办事处诉讼代理部主任萨达娜律师指出,一个人若保持沉默,可能导致之后法官做出不利于他的推断。(受访者提供)
 
新加坡法律义务办事处(Pro Bono SG)诉讼代理部主任萨达娜(Sadhana Rai)律师也说,警员证的右边有一排五个垂直全息警徽,公众若有疑虑,也可拨打999寻求协助。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话时,公众应坦诚相告,但也有权保持缄默,不说出可能使自己陷入罪行面控的事实。不过,尽管有这样的权利,不等于当事人就能向警员撒谎。
两名受访律师说,警员获刑事诉讼法授权,可向可能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人提问。此外,法令也阐明被问话的人,必须真实说出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不能撒谎或有所隐瞒。不过,在少数情况下能选择保持沉默,但可能会出现对个人“不利”的后果。


  Dentons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纳文律师说,执法人员如警员等都应有委任证件,让公众能清楚知道他们的身份。(Dentons瑞德律师事务所提供 )
 
经常在影视剧中出现被问话时表示要“保持沉默”的画面,是否可在本地遇到类似情况时应用?萨达娜解释说,美国影视剧遵循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俗称“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在美国,如果一个人希望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而保持沉默,美国警方必须停止问话。不过,我国并没有类似宪法权利”。
她也说,我国虽然有不说出使自己陷入罪行的权利(right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但如果一个人选择保持沉默,可能导致法官在没有这个人的说法的情况下,作出不利推断,也影响他脱罪的机会。
提供假信息也可构成罪行
纳文则说,多数罪行都可行使这项权利,但一些情况却不适用。“例如,当你在防止贪污法令下接受贪污调查局问话时,就不享有这项权利,在录口供时必须回答所有的问题。”
纳文也说,录完口供后,警方必须把口供内容念给当事人听。倘若当事人不懂英文,就必须请通译员,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把口供内容翻译后念给当事人听。
两律师也提醒,尽管有不说出使自己陷入罪行的权利,不代表就能撒谎,因为提供假信息也可能构成刑事罪行。
纳文说,撒谎在刑事法典或其他法令下是一种罪行,而撒谎罪一般上被严正看待,刑罚中也多数包括监禁。向执法人员提供假消息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长两年监禁,外加罚款,或两者兼施。 萨达娜指出,录口供或协助调查都可能造成压力,但若情绪激动或失控,以致辱骂执法人员或动粗,都可能导致当事人被控。
她说,在向警方录口供期间,可要求食物、饮料或上厕所。如果身体不舒服,也可寻求医疗照顾。同时,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整个调查过程可能很长,当事人须确保查案人员可以联系得到他。 “如果录完口供后可能被控,应尝试把问题和所提供的答案记录下来。一旦被控上法庭,就能准确地把内容告诉代表律师。”
口供录完后无法撤回 但可要求再录一份澄清
口供一旦录完,就无法撤回,但可以要求警方再录多一份,阐明之前的口供内容哪里不正确。
纳文说,在刑事案件中,一旦录完口供签好名,即使过后想撤回,控方还是能将口供列为证物,“至于法庭允不允许口供被列为证物,取决于内容是不是当事人自愿提供的”。
萨达娜说,口供一旦提上后就无法撤回,但如果想要更改之前的口供内容,可向警方要求录多一份口供,解释之前的内容错误或不足之处。
“多录一份新的口供不等于否定或撤回之前在自愿情况下所提供的内容,纯粹是澄清之用。”
辱骂警员并上传视频 两人被控
近来社交媒体流传一些公众被问话时,与执法人员起争执的视频,有的是围观者拍下,也有当事人自拍跟执法人员起冲突的场面。一些当事人最终被控上法庭,受到法律制裁。 2023年1月1日晚上约8时,老巴刹雀喜(Cheers)便利店前员工王俊杰(29岁)向一名孟加拉籍男子说了一番涉及种族和国籍的言论。警员到场查问,王俊杰拒绝提供个人资料,还辱骂警员并用手机拍摄警员,前后僵持约15分钟。
王俊杰后来在社媒上传六段视频,还公开警员的名字。警方之后展开调查,发通知信要王俊杰到警局面谈,但他没有现身。事发后,王俊杰被公司开除。 10月18日,他被控五项罪状,包括三项抵触防止骚扰法和两项不遵从公务员指示到警察局报到的罪名,案件尚未审结。
另外,中国籍女子韩菲紫(29岁)10月3日在本地一间公寓辱骂和推搡保安人员,七天后在新加坡中央医院拒戴口罩,还大骂护士,并对一名男警员爆粗口。她事后把对女调查警员拍的视频传到网上,引起网民热议。
韩菲紫过后被控八项罪名,包括一项公共滋扰、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三项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以及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行。她认罪后,被判坐牢五周又五天,以及罚款600元。本月8日,她刑满出狱后被遣返中国,不得再入境新加坡。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收藏 邀请

编辑推荐

© 2001-2021